星期六, 7月 18, 2009

一個可稱之為家的地方

終於順利找到新房子了。因為是三個人租一整層,要離三人的公司都近,房租要夠便宜、夠好,且三人都要合意,可真不是件容易的事。坦白說,新家又遠了一站左右的距離,期間也曾經找到便宜很多又近的房子,但不論如何我就是想住進去那裡,因為那是一個可稱之為家的地方。

那間房被一對新婚夫婦買下約一年,丈夫學西畫(後來轉汽車工業設計),牆上掛了幾幅前衛卻又沒那樣尖銳的油畫,只可惜住進這屋子才沒幾天就到國外工作了,聽說是Mazda的設計師。接待我們的是年輕的妻子,和她婆婆。妻子是音樂老師,主修小提琴和鋼琴,予人的感覺像學生一樣可親、舒服,待處理完房事後就要飛到丈夫身邊。她說,他們想找個好房客照顧他們家。

家的正廳陽台正對著一塊公園,就是台北市隨處可見的小公園,但已夠清新宜人。整間房的佈置、擺設都漫著一股藝術氣息,但都是些便宜而有質感的傢俱(從IKEA買來的),加上主人不過份地調和空間和顏色,故無逼人之感,在裡頭你很自然會卸下所有防備。沒有冷氣,但通風良好,適宜人居。

最後,在終於又砍了一次價錢後確定。我已經興奮地想像自己如何生活在那方空間裡,即使每天得更早起,即使得多付不少的租金。

「放心,我會幫你們照顧這個家的!」

語:好啦!我知道「家」是指有家人在的地方才稱之為家。

2 則留言:

dolphinallen 提到...

我想要看照片~~呵呵
或者是找時間過去參訪一下~~哈哈

第一塊拼圖 提到...

Dear dolphinallen:

租屋網上的網址被移掉了ㄟ,所以沒照片。我們七月底入住,八月以後你可以找時間來啊,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