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 11月 21, 2008

上賊下之情

2008.12.3 renew 事實再度證明馬政府/劉內閣決策隨民意流轉。元旦到底要不要彈性連休?昨天報章媒體一面倒報導人事局麻痺不知變通,揶揄他們前置作業要四個月之說,結果人事局兩案併陳行政院,晚間劉兆玄立即拍版彈性休假,沒想到今天新聞標題變成「企業譙翻天」,無法與國際接軌刺激消費效果有限決策倉促未顧慮周全等等,劉兆玄一定在苦笑:我這麼有彈性,沒想到「民意」變換的速度比我還快!

事實證明:1. 任何決策,利於某些人往往來自於犧牲某些人的利益;2. 政府以為喊得最大聲能夠讓所有人都聽見的就是民意(通常是媒體),並討好他們;3. 媒體贏了,還扣殺一球政策反覆人民不知所以。

原文:
馬英九在仕途中得之於人民支持者太多,他能平步青雲,民意功不可沒。不管高民意支持是因為他形象清新他守法還是因為他帥,只要有人擁護你便能從中得到一些好處,譬如錢、位子、障礙消除。貪婪者會拼命利用這股權力,但就像鴉片,他們也恐懼民意,怕民意轉眼間消退再也不能給他們飄飄然的快感。馬英九及其執政團隊大概是我看過最懼怕民意的執政者了,這在最近消費券的決策過程上尤其明顯。

起先,消費券的方案是以戶為單位,年收入120萬以下的家庭每戶發一萬或一萬五。但開始有人批評說,以戶為單位不公平,有人上有父母下有子女兩雙領一萬,夫妻兩人也是一萬;又排富其實是排掉了消費能力最強的中產階級,刺激消費的效果大有疑問等等。於是過兩天,新方案改為以人為單位,每人3600,限有開立統一發票的店家才能使用。於是報章媒體做了一張大表,詳述消費券有多少地方無法消費。再過一天,行政院說只要有營業登記的商家都行;你猜對了,媒體又生一張大表,詳列哪些哪些地方沒有營業登記……。最後,也數不清是第幾次拍板定案了,經建會主委說,即使沒有營業登記像路邊攤販之流消費券也都可以通行。

我完全沒有意思要論斷消費券政策之是非,只是想凸顯政策變動之軌跡。當然,就人民的立場,如果修改後的政策更好為何不為?馬政府當然也可以此自駁,但他們推不掉底下兩件事中的其中之一:一,提出政策之初的考慮未盡周詳,至少沒有站在人民的立場考慮,否則他們會說「你們那些批評我們都想到過了,只是在考慮過那些後還是認為這麼做比較好」云云;二,從學理上專業上的判斷為何僅供參考,重要的是民意怎麼想,如果民意覺得消費券使用不要受限,那即使這麼做會增加稽核成本擴大黑市和偽券問題也通通不是問題,因為民意的感受和趨向才是政策好壞的憑據。

講得太複雜了,我的意思是政策不斷改動表示要麻你思慮不周,要麻你隨民意流轉,沒有第三種答案。

這次事件不得不讓我回想到政府過去的幾次重大決策,譬如毒奶粉事件,譬如陳雲林事件,我都看到類似的東西,就好像我政府不清楚怎麼做才是對的,所以我先丟一個方案探探風向,再根據風往哪兒邊吹「機動調整」,劉兆玄說他是很有彈性的,我後來終於明白這句話的真諦。

真諦在於恐懼民意。

語:至於何謂「民意」就可以是很模糊的了。

2 則留言:

匿名 提到...

學長:

這便是我一直反對政府干涉最大的理由之一。

不過媒體要罵人也真的很好下手。對於減稅,好聽可以說是刺激消費,難聽可以說是不顧社會正義。

對於貨幣或是財政政策,好聽也可以說是刺激景氣,恢復信心,然後搬出 Keynes,難聽也可以說是不顧後代子孫、增加通貨膨脹。

真的讓我不禁想問這些記者,那哪一種經濟政策才是完美的呢?

第一塊拼圖 提到...

小熊:

這篇文章http://blog.opc.idv.tw/?p=310 和裡頭連結到陶冬的那篇文章寫得十分中肯,點出我們目前發展的困境。其實我們欠缺vision的觀點早在我大學時就有人說過了,而這篇則更進一步說明執政黨以為灑錢和開放中國門戶就可以救台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