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四, 11月 01, 2007

英文求學記

英文也算是我的老朋友了。打從幼稚園就在年輕女老師的循循善誘下,指著字卡大聲說:「A,APPLE!」,接著挪動手指向窗戶:「WINDOW!」,那時候我還很聰明,一些像ELEPHANT、BANANA之類的單字早就記得很牢了。

國小曾到一個女老師家裡上過課,她育有一對兒女,弟弟黑髮碧眼尤其可愛,印象還不大會說中文,我們姊弟三人常在課後陪他們一起玩扮家家酒。他們剛從美國回來,為了生活媽媽只好在家裡開課,教教小朋友。我們上的是音標,由於我已經不是第一次學音標了,成績出奇的好,直到有一次課後小考,我突然發現幾乎都不會寫,被老師留下來練習,我哭了。媽還在樓下等我,不知何以然,後來大概知道了,我還是擦乾眼淚,佯裝什麼事都沒發生。

不久後就到吉的堡補習。小時候的我很活潑健談,愛找老師抬槓,所以她們都很喜歡我;我總是考第一名,為了掌聲,也為了累積點數可以換獎品。吉的堡有個很好的制度:老師會打電話到學生家裡,和小朋友用英文聊天,算是一種考試。不知道從哪時候起,我開始害怕接電話,直到我終於聽不懂老師在說什麼,只能灰心難過的把聽筒用力-再用力的貼緊耳朵,所幸老師太好,不厭其煩一字一句地慢慢說,讓我得以勉強通過測驗。原以為成績一定很差,沒想到卻是第一名,滿分!我至今仍然記得,我在一整教室的掌聲中,燒紅了臉。

要說當時幹過最轟轟烈烈的事,就是參加英文演講比賽。有幾個月,我總在下課後多留半個鐘頭,演講題目是「Kidnapped」,那張講稿我還留了好多年。練習的時候,她們總說我很棒。實際去到大講堂,大概是太緊張了,表現差強人意,但下台後我仍然天真的追問老師要一些鼓勵,這次老師沒有說:「你好棒!」。

國高中的我是個很認真的學生,常常回家第一件事就是唸兩個鐘頭英文。努力,老天爺當然會給你回報,因此我的英文並不差,偶爾還會拿滿分。只是真正上大戰場殺戮的時候,成績只反映實力,此一殘酷的結果漸漸說服我有意無意的把英文關在門外。我不是沒有嘗試打破僵局,所以在高三那年又參加了英文演講比賽。首輪是背一段文章,我一雪前恥,但得知晉級時只高興了一秒鐘,因為第二輪是即席演講。我硬著頭皮參賽,果然慘不忍睹,這次我在一片靜謐中,蒼白了臉。

就這麼和英文兩相忘記也不知多少年了,大學、研究所、服役又退伍了,時光流轉晃眼即逝。現在我白天拎著兩本單字到民生社區K書,晚上到南陽街報到,聽老師激動地表演神奇的解題技巧,一切是那麼相同又是那麼不同,肩頭多了一份學英文的使命,少了舉起手指著麥當勞大聲說:「M,MONKEY!」的天真、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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