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日, 6月 17, 2012

論辯論

辯論的目的:

1)可以把一件事情有條理且扼要的說出來。

2)從不同角度觀看一件事情。

3)質疑、發問。

其實這三件事的順序是要倒過來的。因為好奇而質問,為了找尋答案而思考,然後傳遞資訊而說。

辯論沒有辦法教我們,但給我們武器、並期待我們去做的事:

說服。

我一直以為辯論的終點是說服,可惜這不是辯論能教我們的事。因為當我們辯論,當然意在撂倒對手、講到對方啞口,絕非希望人家心悅誠服。至少至少,比賽要說服的是裁判,不是對方辯友。也因此,每一個辯論人都必須選擇在某個時候,

捨棄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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