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9月 07, 2009

企業該不該多角化?

對我而言,書寫可以幫助思考。而就在我寫上一篇文章時,突然發現一個學術上反對企業多角化的理由,根本不成立。

傳統上(至少在我唸書時)解釋企業為何不應多角化,是說:要多角化,投資人來做就可以了,而且可以更符合他們資產配置的需求。因此企業最好專注於本業經營,不必跨入他們不熟悉的領域。更確切地說,若某金控的投資人想將一部份資產配置到百貨、房地產或電信業,那他們可以自行去買相關的股票辦到,實在不需要該金控代勞。企業與其轉投資至不相干的產業,不如把錢發還給股東,讓他們自行運用。聽起來很有道理,使得學術上的爭辯也被拉到:由誰來做資產配置更好?以及多角化是否能產生綜效?上。

不能說那樣的爭辯沒有意義,但上述觀點首先得面臨的問題是:資產配置並不侷限於產業的分配,大小型股的配置也是資產配置的一類,價值/成長股的配置是,地理區域的配置也是。如果上述觀點正確,推論到最後我們會發現企業只能「專注」在一特定市場做特定生意,維持一定的公司規模,甚至於保持原來價值/成長股的特性!理由是,如果投資人想買美國公司,交由他們自行配置就行了,台灣企業實在無須「多角化」到美國。

結論的荒謬性在於,這等於限制企業的成長。然而投資人不希望企業成長嗎?

因此這件事,我們必須重新思考何謂「本業」,與「市場」如何界定的問題。《精微化成長》一書中舉了個很好的例子—一家歐洲高級服飾零售業者(儘管原書並不是要闡述多角化)。

如果該公司從原本專門服務小富客群的服飾業,轉而經營香水、SPA、美容等產品,大概會被定義為多角化,原因是服飾和香水、SPA、美容產品分屬不同市場,是不同的產業;且我們以為服飾銷售是該公司的競爭核心。但如果該公司認為他們的優勢在瞭解小富客群的消費行為及需求,看見的是「小富客群的市場」,因此才跨入香水等市場的呢?此時多角化 本業 有了更寬廣的涵意:多角化也可能是同一個「市場」裡的擴張,本業就是核心競爭力。

如果該公司認為他們的本業 就是賣衣服,那他們就會將業務擴及小富客群以外的服飾銷售上,看見的是「服飾銷售市場」;如果該公司認為他們的核心價值在於品牌,那他們就會將業務擴大到歐洲以外的市場,看見的是「全球高級服飾零售市場」。因此如何多角化 端視於該公司真正的本業 為何,以及他們如何定義市場。

回到原題,企業多角化 好不好?著眼於加強或取得公司核心競爭力的擴張是好的,也是必須的。但如果本業 明明就是賣衣服,而不是對小富客群的瞭解,卻跑去賣香水,那就不是好的多角化了。而學者在研究多角化時若只以產品做為市場區隔,並定義其本業,是永遠無法釐清真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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