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四, 8月 14, 2008

物物交換不死

前天經濟日報刊載一則新聞,主旨是『以「一根迴紋針換到一棟房子」的傳奇人物Kyle MacDonald將於8月27日來台,和台灣以物易物領導網站奇集集(Kijiji)共同合作一個大型換物活動』。

這篇報導太迷人,使我忍不住上網一搜究竟。原來麥當勞先生是加拿大人,在2005年失業之際異想天開實驗了一項計畫:用一根紅色迴紋針逐步換到一棟房子(註:這根迴紋針的長度有兩個人頭寬)。此後近一年的時間他總共做了14次交易,交換的過程依序為:

1. 魚型鉛筆
2. 陶瓷門把
3. 露營爐具
4. 攜帶型發電機
5. 一個啤酒霓紅招牌和一個啤酒桶
6. 雪上摩托車
7. 滑雪度假旅遊
8. 一輛箱型車
9. 一張唱片合約
10. 美國鳳凰城一棟公寓免費住一年
11. 與搖滾明星艾利斯庫柏共度一個下午
12. Kiss合唱團為主題的雪景球
13. 和好萊塢導演柯賓柏森交換參與新片演出的機會
14. 吉卜林鎮願意用1920年代的一棟空屋及一把「城市之鑰」換取此電影角色

在大喊:Magic!之後,腦袋不禁去想:Why?

超大紅色迴紋針的價值顯然遠不及近百年的古屋,但既然他換得到,表示他能夠在一次次的交換中創造價值。理論上這是很奇怪的事,因為儘管任何人都可以拿100塊的東西去換200塊的物品,但沒有人會當冤大頭,自然也就不可能成交,除非雙方對彼此商品的價值認定不一樣。譬如多年前你花了1000塊買下一本教科書,如今它只被你丟棄在一箱箱的雜物底下,它之於你頂多值100,但你的學弟小明卻剛好需要那本書。另一方面,小明有一張瑪麗亞凱麗的黃金精選,他本人不甚喜歡,之於你卻是如獲至寶。在這種情況下,你便可以成功用書換到一張在你心目中價值更高的CD。

我猜,「迴紋針換房子計畫」中最關鍵之處是要去想:什麼東西對某些人會很有價值?如果能夠換到這些東西,下一次換物時對方出價的基準便會大幅提高。另一方面,這些東西又必須對某些人來說不是那麼值得,因此你才有機會交換到。例如「一張唱片合約」對某些想發片成名的人來說是夢寐以求的機會,他們為了想要合約所願意拿出來交換的商品自然也不會差太多。但給一張唱片合約對某些人來說也許沒那麼困難,相較之下那輛箱型車就棒透了!

其實二手市場就是基於「買賣雙方對價值認定不一樣」而產生的。回到教科書的例子,如果我不以物易物,我也可以把書拿去二手書店賣,也許賣個150塊,然後再跑到二手CD店用150塊買到一張瑪麗亞凱麗的精選CD。結果一樣,但過程是以錢做仲介。有了網路之後更方便了,eBay、Yahoo!拍賣等比起實體商店更能大幅節省交易成本而轟然崛起。

既然有了二手書店和拍賣網站,為什麼以物易物網站還能存在,而且持續成長呢?我們老祖宗從數千年前就不約而同地發明貨幣作為交易媒介不是沒有道理的,最主要是因為以物易物的交易成本太高了:你得要找到一個人正需要你手上的東西(蘋果),而他也正好有你需要的(香蕉),最重要的,是你們能談妥一個交換率(2顆蘋果換3根香蕉),既不會讓你們覺得吃虧,同時也能滿足你們的需求量(你需要6跟香蕉,而他需要4顆蘋果)。太難了不是?

以物易物網站到目前為止之所以能成功全拜網路科技所賜,因為網路能大幅減低交換者的搜尋成本,但不論再怎麼低都低不過拍賣網站!這是以物易物的本質使然:你還是需要找到一個人正好有你想要的東西,而你剛好可以提供他另一樣他想要的。然而拍賣網站不需要,你大可以用錢跟A買東西,再把你的商品拿出來拍賣掉,出價最高者得標。比起物物交換更容易促成交易,也更有效率。

以物易物的交易成本體現在三方交易上。頌揚物物交換的人多會宣傳三方交易—當你想用書換CD卻找不到對家時,可轉而尋找想用衣服換書,以及想用CD換衣服的另外兩人。但三方交易正是交易困難的解決手段,且三人磋商歧異更多,更不容易成交,我們幾乎沒聽過四方(以上)交易即為明證。

如果交換網站不可能取代拍賣網站,那他能不能做到拍賣網站做不到的事呢?有,不想花錢的時候。譬如你實在很想要瑪麗亞凱麗的CD,卻又不想花錢,雖然理論上你也可以註冊當起賣家,花點心思把你的教科書賣掉,但又嫌麻煩,這時候物物交換就有他的利基。「換取」就好像是免費得到那張CD一樣。

事實上拍賣網站興起後,賣家數量遠比買家少,且專業賣家的密度越來越高,表示賣東西是需要經營(成本)的。因此拍賣網站並沒有讓大部分人把家裡「不要」、「沒用」的東西釋出。然而交換網站可能做到這一點,因為每個人既是買家也是賣家,為了交換到想要的東西,他們便有動機去挖出手邊也許早鋪滿灰塵的東西。

語:事實上我到前天才知道有物物交換網站呢,真是過時了。
語:交換不限於商品,服務也行,真是「什麼都換,什麼都不奇怪」啊!
語:目前國內的交換傾向於在同一地理區域內,以避免運費過度侵蝕價值原本就不高的商品。不過等交換市場更成熟後,應該是可以克服的問題。

4 則留言:

匿名 提到...

學長:

我想,這正好是一個可以用來解釋經濟學中遞移性的最佳案例。遞移性是一個常常被攻擊的公理,因為不太符合經濟直覺,不過這一個實際案例,也許可以給這一個公理作一個直覺上與案例上面最佳的解釋。

第一塊拼圖 提到...

小熊:

居然想到遞移性去了,害我一時轉不過來!

匿名 提到...

學長:

不過我事後想一想,好像只有這一個案例的樣子。並沒有其他類似的案例可以拿來比較。我在想,這反映出兩部分不同方向的解釋:

第一:市場很有效率,在這次交易之後,馬上我們沒發現到這類具有超額利潤的案例發生。

第二:這市場還不成熟,不夠有效率,交易上面的阻礙與限制,使得這樣的物物交換,好像沒有辦法如這案例換到盡善盡美。

第一塊拼圖 提到...

小熊:

我想這麼誇張的例子其本質上就很難一直出現,但我相信一定有一些交換者能做到類似的事,例如用一雙舊鞋最終換到一台電腦之類,只是他們在網路背後默默交換著,沒讓我們知道而已。事實上,就是因為很多人受到麥當勞先生的啟發,交換網站才大幅成長。

當交換場規模越來越大,也越具效率之後,超額報酬真的會消失嗎?好處是我有更多選擇,能找到更好的交換標的,這部分可以提升報酬;但另一方面,跟我競爭的交換者也變多了,我更不容易用便宜的東西去交換,這又降低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