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三, 1月 02, 2008

縮短貧富差距

總統在元旦文告中明白表示「縮短貧富差距」是我國追求的四大目標之一,初看時沒問題,畢竟絕大部分的人也都認為縮短貧富差距是值得,也應該追求的目標。究其原因,可能是我們自小服膺國父 孫中山先生的均富思想,且小時候在學校教育中,長大時在報章媒體裡聽聞過無數次「縮短貧富差距」的話語,於是它就悄悄變成了真理,何況我們對貧富鴻溝縮小後的想像十分美好,除了那極少數的富人之外。

說起來我現在能回想起「為什麼要縮短貧富差距?」的理由,是在總經課本中,某個理論告訴我們窮人的邊際消費傾向比較高,富人比較低,因此若能將財富從富人手中移往窮人,則社會的整體消費會因而增加,消費增加會刺激生產,進而創造經濟成長的正向循環。另一個則是當(相對上的)窮人增加,這些人或者活不下去,或者基於憤恨、嫉妒,而去搶、去偷、打老婆、或買醉、或賭博、或吸毒,引發種種社會問題,為了減低這些社會成本,我們只好行財富重分配去救濟這些窮人,說是救濟,其實是怕他們惹事。只不過我們更常聽到的說辭,是為了公義。

本文的目的不在反對「縮短貧富差距」這個偉大目標,只是總統的元旦文告提醒我,幾乎沒有人告訴我們為什麼需要這個目標,以及這個目標有多重要,沒有達到這個目標又有多嚴重。於是我這麼想:

一個人所得的多寡,能力是最重要的決定因素。各式各樣的能力,例如口才便捷、思考敏銳、記憶力驚人、氣力無窮、創意無限……都可以讓企業願意花錢聘你,或自行創業賺錢,所以長期來看(短期會受到運氣,如中樂透或天災人禍,的影響),越有錢的人能力越強,不論是什麼能力。如果我們追求的是一個優勝劣敗的社會,即憑個人能力賺到的錢當然歸自己所有,而窮人之所以窮怨不得人,只怪自己能力太差,那縮短貧富差距當然不是我們欲追求的目標。

只是人有情。錢很重要,但人在乎的不只有錢,完全優勝劣敗的生活未必是我們想過的,因為勝者為王的文化會激發人性的陰暗面,人會開始算計、角力、冷血無情,輸的人不甘心,隨時準備暗地裡復仇,即使忍辱負重也在所不惜;贏的人恐懼、神經緊張,怕隨時有人暗地裡一刀來,從頂端摔個粉碎。如果我們並不想過如此殘酷的生活,就得學會憐憫。所以我們希望:全國沒有人生活在貧窮線以下,或提高一點標準,說每個人都能滿足最低的生活需求。

假設我們定義(絕對的)貧窮是指無法滿足最低生活需求的人,那零貧窮人口的目標和縮短貧富差距並不見得是同一件事。因為當所有人的所得都平行往上增加的時候可以達到零貧窮的目標,但貧富差距卻未見縮短。所以接下來的問題是:零貧窮夠不夠呢?

如果我們不只想解決貧窮,還想解決貧窮感引發的社會問題,那麼零貧窮是不夠的。其實非洲那些國家的人民不見得有貧窮感,因為大家都一樣窮;一個在鄉下還過得去的年輕人,來到大城市之後舉目所見都是視購買奢侈品為稀鬆平常的人們,他反而會感到貧窮。當貧富差距過大時,所得在下層階級的人會產生強烈的貧窮感,若貧窮感大到會引發許多社會問題,適度的平衡貧富差距就會是我們追求的目標。

其實政府一直搞不清楚待解決的是貧窮還是貧窮感的問題,所以我們才會看見總統說要解決貧窮,但目標卻是縮短貧富差距。我國雖然看似很多福利制度,然這些福利包袱只用來拖垮財政,真正佳惠於貧窮人口的部分並不多,原因在於政府仍未真正重視貧窮問題,都將重心擺在貧富差距上,之故。

語:話說回來,運氣也是實力的一部份,更加驗證是能力決定所得。

語:也許本文的結論需要做一些修正,因為我國基本上沒有貧窮問題,至少比起美、俄或其他開發中國家來說;至於貧富差距這幾年來是有擴大,但貧富差距增大是資本主義下經濟成長的必然結果,只是怕拉開貧富的速度太快,或程度太嚴重。然目前階段,我想還是在可接受範圍內。2008.1.3

2 則留言:

匿名 提到...

學長:

說實話,我對於要縮短貧富差距的理由也是到了這學期才想到我比較可以接受的答案:就是我們怕窮人鬧事。如果不用去管窮人,這社會不會有任何問題的話,政府是沒有必要去管的,只是因為窮人會起來鬧事,所以得要重分配財富,讓窮人在心理上與物質上稍微平衡一些。而且,我覺得,因為上面的說法不是很好聽,所以會產生一些如道德或價值的東西來包裝這行為。這是我這半年來的想法。

這些想法除了跟你和以前嘉中的說之外,我是不太敢跟別人說的,因為我總覺得,我如果直接說出這些來沒被打,那我覺得我真的是萬幸。

第一塊拼圖 提到...

小熊:

其實本文中的一些觀點也是之前和你討論後才慢慢成形的。最近看到一篇文章,可以看得出作者花很大的力氣寫,而且他的野心讓我的心都熱了起來!

http://www.wretch.cc:80/blog/billypan101&article_id=11721533